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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助力家校共育 以案释法护“未”成长
  发布时间:2024-09-26 11:21:56 打印 字号: | |

为督促未成年人家长依法履行自身监护职责,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保障孩子身心健康发展,9月25日,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宫兰兰走进元宝山区实验中学,在家长学校成立仪式上为300余名学生家长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宫兰兰主任以搜集到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通过介绍常见案情、定义解释和法条解读的方式以案释法,向家长们详细讲解了人身损害、校园欺凌等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类型、危害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通过分析案例阐明家长责任履行不到位家庭教育缺失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不利影响,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注重言传身教,妥善处理家庭关系,努力为孩子营造积极向上的家庭环境同时加强沟通,做好预防校园欺凌等工作,与学校、社会共同努力、护航成长。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家长的法律意识,推动了法院与学校、家庭的良性互动,下一步,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邢智慧

审核:卢佳丽

总审:李海丛


 
责任编辑:邢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