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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 下林地 巡回审判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4-05-14 17:20:08 打印 字号: | |

5月12日上午,本应是在家休假欢度母亲节的日子,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平庄第二人民法庭吕宏伟、祝亚红两名法官却早早来到小五家乡老西营子村委会,准备在这里进行巡回审判。

据了解,该案是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村委会因林地承包人王某未缴纳2017-2023年的承包费用,起诉要求解除承包合同。这次在村委会的巡回审判已经是第二次开庭,王某坚称不缴纳承包费是因为村小组故意毁坏了承包地的坝沿和围栏,不缴费是应该的。但村小组不认可王某所述情况,坚持解除承包合同。一来二去之间双方各执一词不肯让步,语言也越发激烈。两位法官考虑到双方情绪激动,于是提出到林地现场查看,一行人在去往林地的路上,法官边走边进行劝解,初步稳定了双方的情绪。到达林地后,法官发现当前正处于果树的盛果期,一旦解除合同被告的损失十分惨重,当即表示能够理解被告焦急的心理,同时强调生产经营诚信守法才是根本。两位法官考虑到案件具体情况,商议决定先引导双方坐下来谈谈,争取通过平和的方式解决根本矛盾,后续如需要再另行通知开庭。在法官离开前,双方已经可以心平气和的商量解决办法,相信案件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林地、土地是大多数村民生活的根本,一旦发生问题群众的对抗情绪会十分激烈,一味地就案办案无法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可能还会引发更为激烈的矛盾冲突。为此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提倡法官多下乡,群众少跑路,干警多劝导,群众少冲突,努力将矛盾纠纷“原地解决”,坚持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邢智慧

审核:卢佳丽

总审:李海丛


 
责任编辑:邢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