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派出法庭审判工作平稳有序,确保审判场所“零事故、零自伤、零自残”,3月4日,元宝山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张立国在元宝山法庭组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
督查期间,张立国同志对派出法庭的安检设备、监控设备、警用装备及消防设备等进行了全面排查,仔细观看安保人员的安全检查流程,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消除安全漏洞。并强调,安保人员要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着装,正确佩戴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警械具,时刻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警惕性,对可疑的人员、物品、液体仔细排查,对管制物品或其他可能威胁审判安全的物品及时予以扣留,并做好登记,确保“不落一人、不落一物”,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安全。
编辑:邢智慧
审核:卢佳丽
总审:李海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