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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烦“薪”事 助力安心年
  发布时间:2024-02-02 11:07:55 打印 字号: | |

“今天要是不给我拿上钱,过年我就到被告家里住了!”“对!明天我就去被告家里牵羊去!”1月30日,綦某等16名农民工在元宝山法院劳动争议裁调工作室大声嚷道。

据了解,2023年7月份,宫某、于某承包了元宝山区某工程,因工程需要找到綦某等16位农民工干活。因工程紧张,綦某等加班加点,不到一个月就提前完成了工作。但宫某、于某因为项目资金还未收回,暂无资金支付,遂给綦某等人出具了一张34000元的欠条,约定8月31日前支付全部劳务费。欠款到期后,綦某等人多次向宫某、于某索要,宫某、于某均以没钱为由未能支付。2023年1月22日,綦某等人将宫某、于某诉至法院。

立案庭了解案情后,当即将案件转入劳动争议裁调工作室。调解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二被告,二被告称暂时没钱,且16名原告曾多次上门围堵,不愿调解。调解员分别向二被告多次打电话,苦口婆心地逐一劝解,最终二被告同意在2024年131日前支付一部分,2月2日前全部付清。调解员趁热打铁,约定双方于1月30日各方面对面调解。没想到调解当天,綦某等人对调解方案不满,声称宫某、于某拖延付款都是“套路”,坚持立即给付欠款。双方都情绪激动,现场气氛焦灼,于是发生了文章开头一幕。

调解员见此情况,立即联系立案庭法官,协助指导调解。立案庭法官到场后,向16名原告释法明理,告知其诉调对接后,法院会出具可供执行的裁定书,如果坚持诉讼,将比调解程序更复杂,时间更长,并根据原告方证据向其释明了诉讼风险,劝说其扬言到被告家里的行为也是不理智、不合法的。原告听后情绪稍缓,冷静后向法官和调解员哭诉了拿不到钱就没法回家过年的困境,但宫某、于某也说明了只有承包方拨付工程款后才能有钱的客观情况。法官和调解员对双方难处都感同身受,当即让被告给案外人即工程承包方的负责人韩某打电话,并通过电话向韩某释法明理,告知其作为承包方即使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需要承担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义务,并劝说韩某立即到现场参与调解。韩某到场后,同意由其承担给付责任,但以工资表不规范为由对金额不认可。法官和调解员当场组织韩某、被告与16名原告当场对账核算。最终韩某将34000元劳务费全部当天支付。至此,16名农民工终于在年关将至之际,拿到了辛苦钱。他们激动地握着法官和调解员的手,表示“终于可以踏踏实实回家过个安心年”。

群众利益无小事。元宝山法院劳动争议速裁调工作室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特别是针对农民工讨薪案件,以高速、便捷、低成本为原则,创新机制,多方联动,不断探索新的调解方式,为打造“赤诚解纷,枫调语顺”多元化解品牌添力!





编辑:邢智慧

审核:卢佳丽

总审:李海丛


 
责任编辑:邢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