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宝山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因经济往来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因脑溢血后遗症,正处于恢复阶段,可以勉强说话,但不能走路,无法到法庭参加诉讼。为尽快化解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意后,承办法官将法庭开到了被告王某的家中。
一铺火炕,一张沙发,一套便携设备,一场特殊的庭审便由此开始了。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表示暂时经济困难,但可以分期给付,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通过上门开庭审理案件,将便民、高效贯穿庭审,既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也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让司法更加有力量、有温度。
编辑:邢智慧
审核:卢佳丽
总审:刘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