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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2023年1-8月份
审执质效考核指标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02 20:13:29 打印 字号: | |

现将我院2023年1-8月份审执质效考核指标及得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8月,我院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全市排名第九名,其中高院考核指标得分61.26分,附加指标得分25.25分,负向评价扣分0.26分,最终得分86.25分。

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297件,审执结5877件,结案率93.30%。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81件,审结168件,结案率92.82%;受理民商事案件3774件,审结3590件,结案率95.12%;受理行政案件49件,审结27件,结案率55.10%;受理执行案件(含司法救助案件)2581件,执结2432件,执结率94.23%。

二、审执质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诉服中心实质化解纠纷率

1-8月份,我院诉服中心实质化解纠纷率为150.19%,全市排名第七名。满分7分,得分7分。诉前线上调解率为52.36%,全市排名第12名。

2、同期一审收案数量增幅

1-8月份,我院同期一审收案数量增幅为负3.28%,全市排名第七名。满分6分,得分5.14分。

3、一审服判息诉率

1-8月份,我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8.50%,全市排名第八名。满分6分,得分4.25分。

4、民事调解申请执行占比

1-8月份,我院民事调解申请执行占比为8.23%,全市排名第九名。满分2分,得分2分。

5、结案进度

1-8月份,我院结案进度为93.30%,全市排名第九名。根据全市排名情况,当月得分0.8分,与第一名相差1.2分;年度得分7分,与第一名相差5.6分。其中审判结案率为92.75%,全市排名第九名,执行结案率为94.23%,全市排名第九名。各庭由高到低排名情况如下:

 

           2023年1-8月份审执结案率排名情况(庭室)

庭室

案件总数

已结案件数

未结案件数

结案率

速裁庭

679

677

2

99.71%

基层法庭

1389

1333

56

95.97%

平二庭

350

341

9

97.43%

平一庭

351

340

11

96.87%

元宝山法庭

457

442

15

96.72%

美丽河法庭

231

210

21

90.91%

刑事庭

174

166

8

95.40%

执行局

2581

2432

149

94.23%

审管办

82

77

5

93.90%

民事庭

1247

1148

99

92.06%

民事四团队

279

261

18

93.55%

民事一团队

289

268

21

92.73%

民事二团队

253

233

20

92.09%

民事三团队

426

386

40

90.61%

立案庭

63

57

6

90.48%

行政庭

52

29

26

55.77%

审监庭

35

10

25

28.57%

本院总计

6271

5881

390

93.78%

6、人均结案数

1-8月份,我院人均结案数为145.81件,全市排名第十二名。满分15分,根据全市排名情况,得分6分。

7、延扣审率

1-8月份,我院延扣审率为3.18%,全市排名第七名。满分5分,得分5分。

8、清积率

1-8月份,我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积率为92.31%,全市排名第十一名。截至9月13日,我院剩余长期未结案件数为3件。

9、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应用

1-8月份,我院此项指标值为76,全市排名第九名。满分3分,得分2.6分。

10、再审案件占比

1-8月份,我院再审案件占比为0.2%,全市排名第五名。满分3分,得分3分。

11、一审案件改判率

1-8月份,我院一审案件改判率为16.76%,全市排名第九名。满分5分,得分5分。我院被发改案件数为72件,其中被改判案件数为50件,被发回重审案件数为12件,被撤销原裁判案件数为10件。

12、民事一审案件调撤率

1-8月份,我院民事一审案件调撤率为50.74%,全市排名第七名。满分3分,得满分,并加0.83分,共得分3.83分。

13、小额、速裁程序适用率

1-8月份,我院此项指标值为72.70%,全市排名第七名。满分4分,得满分,并加1.54分,共得分5.54分。

14、年平均审理天数

1-8月份,我院年平均审理天数为28.62天,全市排名第六名。满分2分,得满分,并加3.28分,共得分5.28分。

三、执行质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首执完毕率

1-8月份,我院首执完毕率为27.71%,全市排名第四名。满分5分,得分4.27分。

2、首执平均用时

1-8月份,我院首执平均用时为38.09天,全市排名第七名。根据全市排名情况,满分4分,得分2.8分。

3、首执到位率

1-8月份,我院首执到位率为54.62%,全市排名第六名。根据全市排名情况,满分5分,得分3.5分。

4、执行信访办结率、案款超期未发放、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

以上三项指标值分别为100%、0%、100%,均为满分。

四、负向评价扣分情况

1-8月份,在我院移交至中院的卷宗中,卷宗材料不齐6件,超期移送案件0件,问题卷宗占案件总数13%,扣分0.26分。


 
责任编辑:吴岳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