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平庄第一人民法庭和平庄第二人民法庭前往五家镇金桥村村委会,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开庭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人大代表、金桥村部分群众到场旁听。
当事原告系被承人马某的女儿和母亲,两人起诉被继承人的再婚妻子杜某,要求重新分配马某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给补助金45万元和马某的工资积蓄10万元。承办法官考虑到其中一原告年龄较大、出行不便,继承纠纷在乡村也具有普遍性,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设置在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
庭审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着,针对原被告争议的焦点,承办法官耐心地分析案情,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庭审秩序井然,该案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围绕村民咨询较多的民间借贷问题进行专题普法,就如何准确区分“借条”“欠条”等民间借贷凭证、民间借贷的利息、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等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讲解,提醒村民注意防范民间借贷相关陷阱,引导村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邢智慧
审核:卢佳丽
总审:刘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