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发挥巡回审判作用,近日,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平庄第二人民法庭来到四家村村委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王某与被告房某系夫妻关系,因性格及生活习惯等问题矛盾激化难以化解,故提起诉讼。为进一步促进矛盾解决,同时便利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将巡回审判地点选在四家村村委会,并联系当事人亲友及村干部进行劝解。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陈述,详细深入了解矛盾焦点。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对现场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普及了与人们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获得了一致好评。
巡回审判进乡村,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减轻了群众诉累,增强了群众对法官的信任,同时也起到了普法宣传的效果,实现了司法服务群众“零距离”。
编辑:邢智慧
审核:卢佳丽
总审:刘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