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至9日,元宝山区法院长盖兴东,副院长姜力带领一行5人,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康巴什区人民法院进行考察学习。此行主要是对机构设置改革、绩效考核管理、信息化建设、跨行政区划案件管辖等方面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学习。
5月8日一行人抵达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该院院长靳学军,副院长郭莉蓉等带领一行人进行了参观交流。详细介绍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信息化软硬件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双方针对如何解决案多人少等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展开了座谈会,互相交流经验做法。
5月9日,一行人抵达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敬国全程陪同。上午参观了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在该院副院长苏雅达来、韩飞的带领下先后参观了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天平.法魂”文化展厅、执行指挥中心、法院健身房、图书馆、温馨小屋等部门。随后开展了深入座谈,双方院长以及干警就法院基本情况、人员配置、机构设置,特别是审判管理经验、内设机构改革、绩效考核情况以及信息化建设,电子卷宗生成、信息化软硬件配备等工作中常见的问题,以及多元化纠纷调解、经费保障等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讨论。
当天下午,一行人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参观,着重对信息化建设进行了交流探讨。参观的最后一站是康巴什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敬国详细介绍了康巴什区人民法院自2015年机构批设以来的筹建历程,着重介绍了该院机构设置、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智慧党建等工作情况盖兴东院长表示,康巴什区法院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首家按照司法改革模式批准设立的基层法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信息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均走在全区前列。
此次学习交流不但加强了与其他法院的交流沟通,还为元宝山区法院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新思路、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