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宝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干警来到元宝山区新井子村,为一位特殊的当事人当场办理立案登记手续。这一诉讼便民之举,让当事人及其家人感激不已。
据了解,当事人张某是一个年仅14岁的孩子,其父母于2006年离婚,之后母亲马某便对其不闻不问,他随父亲一起生活。但是,天有不测风云,2007年张某父亲因病去世去世,仅留下一个年幼的张某和年老的双亲,张某于是只能由爷爷奶奶抚养照顾.随着张某的长大,花销也越来越大,爷爷奶奶想到为孙子申请孤儿补助,按程序,需要到法院申请宣告张某母亲失踪,但是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张某要上学,家里距离法院又很远,元宝山法院了解了这一情况之后,便决定为祖孙三人上门立案。
此次上门立案是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司法便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元宝山法院通过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多种方式,为困难群众开“直通车”,针对困难的当事人开通绿色服务通道,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充分保障了他们的诉权,做到了诉讼服务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