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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山区法院引入保险公司为财产保全担保
作者:刘波  发布时间:2016-03-31 14:08:5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担保行为,元宝山区法院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元宝山支公司进行多次接洽,成功将责任保险担保方式引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使申请财产保全担保的当事人不用再提供相应的保证金和财产保证。

  近日,该院首例适用责任保险担保方式的诉讼保全案件已结案。2015年12月13日,赤峰两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法院保全某建筑公司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款660万元予以停止支付。因案情紧急,且担保金额巨大,申请人及时提供财产担保非常困难。最终,申请人选择了以大地财产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作为担保方式进行担保,对被申请人660万元返还款依法及时予以停止支付。

  诉讼保全保险担保机制的引入适用,既降低了当事人诉讼门槛和维权成本,维护了弱势当事人的权利;同时,一旦因为诉讼保全错误造成诉讼保全被申请人财产损失,保险机构会在第一时间内向诉讼保全被申请人进行赔付,大大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已为6起案件提供保全担保,保证金额达165万元,也为保全申请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责任编辑:谭国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