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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山区法院与人社局召开座谈会共话“纠纷化解”
作者:谭国森  发布时间:2016-03-31 11:55:37 打印 字号: | |
  为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动劳动法庭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3月15日,元宝山区法院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了座谈会。副院长胡炳杰、民一庭庭长高贵君等与人社局副局长赵金英等一行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劳动争议等纠纷如何化解进行了深入探讨。

  座谈会上,人社局赵金英等四位同志详细介绍了近年来在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问题所遇到的瓶颈,其中不乏各机关协调配合和制度约束带来的效率低问题。民一庭庭长高贵君就当前正处理的一群体纠纷向人社局参会人员了解了相关情况。双方就各自提出的问题根据其专业知识作出了详细解答。胡炳杰副院长根据人社局提出的存在问题和当前该类纠纷所呈现的特点,提出了六点工作意见。一是要本着依法、快捷、方便的原则,妥善化解相关企业拒不支付农民工报酬等相关纠纷,处理过程中在依法的前提下突出“快”字;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法院、人劳局、公安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互通信息、沟通情况、提前介入,争取在第一时间内各成员单位都到场,共同制订解决办法;三是严格执行上级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接待到处理,各个环节依法进行;四是法院对人社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已经生效申请执行的,及时立案移送审查,及时移送执行局执行;五是人社局对处理给付劳动报酬案件中发现施工人或开发商已经用房屋、商厅抵顶工程款,没有给付现金,人社局应告知权利人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六是对个别情况如果不处理影响恶劣,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应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办法。七是建议建立信息员制度。提前掌握企业交纳工资保证金等情况。

  最后,副院长胡炳杰表示,近期将组织更多单位部门进行座谈,争取形成工作合力有力化解该类纠纷。
责任编辑:谭国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