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严格按照活动要求,齐心协力,上下联动,深入推进活动有序开展,下面将我院基本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最高院组织召开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院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将该项活动的开展定为“一把手”工程,对活动重要事项、疑难案件院长要亲自过问、处理。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强化对活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将具体工作分解到执行局个人,有专人负责执行案件数据核录、专项活动宣传工作及涉民生、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执行信访案件和其他执行积案的清理,强化了对专项活动的组织保障。同时严格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活动精神实质,紧密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力求将专项活动做实、做细。
(二)多措并举清理四类案件。针对四类执行案件,我院多措并举,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一是设立绿色通道。设立四类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对台账管理,执行立案、内勤分案和案款发放等每一环节均设定时间限制。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四类执行案件,执行局长进行时效监督,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在法院内部的非执行耗时,形成了执行立案快、查询冻结快、结案发款快的“三快”模式。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工作中采取夜间执行、午间执行、假日执行、蹲点执行等执行方式,利用“时间差”使当事人无处藏匿。执行干警斗智斗勇,耐心调解和强制措施双管齐下,啃下了一批“骨头案”,打击了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活动至今,执行局已进行集中执行专项行动4次,分管副院长亲自带队,执行局全员参与。充分利用 “执行110”平台,执行干警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精神,非工作时间出警60余次。三是用好强制措施。坚持用好用足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转移藏匿财产、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民事制裁、司法拘留等强力措施。仅2014年就对60余名拒不执行、谎报隐匿财产、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对3名转移法院查封财产、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涉嫌触犯刑法的被执行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四是利用“黑名单”震慑拒执老赖。自2014年至今已将43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目前我院还有拟加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55名。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造成限制,迫使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老赖”自动履行法院未结案件。
截止目前,四类案件收案66件,执结47件。其中涉民生执行案件31件,已执结29件;立案一年以上未执结案件22件,已执结12件;金融债权执行案件共11件, 已结5件;重复上访、越级信访及上级督办案件共1件,已执结1件。
(三)双管齐下规范执行行为。一是加大执行公开力度“促”。一方面落实公开举措。加强执行裁判文书上网,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上网前由审判员、执行局长、副院长严格把关;加强内外网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情况。2014年在补录案件专项工作中共补录案件443件,完成自2007至2013年度5950件执行案件中执结未实际履行完毕的案件清查工作。目前我院的办案系统及最高院内网录入已达到完全统一,保证执行信息准确无误。另一方面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政法委汇报法院工作开展情况,以法院信息报等多种形式不定期向领导部门呈现法院工作动态,不断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重大案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执行。在涉弱势群体专项执行行动中,邀请了人大代表参与执行,使执行工作进一步透明化。同时设立投诉信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实现群众参与和监督执行的渠道多样化。为每个执行组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具有长时间同步录音录像功能,起到了很好的取证和监督作用。二是加强教育管理“束”。结合作风建设,着力消除“冷横硬推”、“慵懒散奢”等不良现象,根除“四风”问题。坚持从小抓起,从细管起,严禁上下班迟到早退,要求上班时间着装要规范,接待执行当事人要热情,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执行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故意拖延执行等,利用监督举报电话、纪律作风接待日等方式接受群众反映的问题,八小时内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八小时外也要严格要求自己。同时加强培训和监管,规范执行行为。针对以往局部存在的执行款发放不及时,管理随意性较大的情况,我院针对执行款设立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付,建立账目明细,实行一案一表,逐案登记。同时规范执行款交接手续、审批兑现、考核管理,实现了执行款管理“四个规范”。通过“以会代训”和自学的方式,加强执行人员的培训,对执行流程管理及执行方法技巧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强。
(四)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一是加强正面宣传,争取更多理解和支持。我院确定了三个执行工作宣传重点,大力宣传化解执行积案、难案典型做法,展现法院执行工作动态,争取普通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大力宣传借助社会力量化解执行案件典型做法,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进一步的支持;大力宣传自动履行、和解执行典型做法,教育被执行人诚信守法,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法律义务,营造良好执行工作外部环境。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在宝山专刊、外部网站加强普法教育,取得了一定的宣传效果。二是强化“反面典型”宣传,增强执行威慑力。为维护法律权威,对有偿还能力的“老赖”坚决予以打击的同时,作为反面典型积极向外界宣传,让社会各界看到法院对“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开展了以“坚决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利用图板的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布,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流程、法律后果、执行风险提示等内容以宣传单和图片的形式在闹市街区进行宣传,让更多人了解执行工作,参与到打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中来,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