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大庭走进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她手捧一面锦旗,声称要把它送到院长和民三庭祝法官手里。当得知院长外出时,她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此时祝法官正在开庭,老人在审判庭外耐心等待了一个多小时,直到祝法官走出审判庭。老人激动得说:我老太太第一次上法庭,没想到法官这么平易近人,贴近群众,考虑周全,真是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 特别是对我们老年人太好了,我非常满意。
老人的儿子魏某几个月前出了交通事故,由于赔偿事宜起诉到法院。由于身体尚未痊愈,魏某委托其母代为诉讼。承办案件的祝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打电话为老人联系了法律援助律师,协助老人完成诉讼保全、组织证据材料等事宜。魏某脸部受伤留有6CM伤疤一处,魏某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治疗费合计14000元,被告保险公司以伤痕未达到伤残程度且二次手术费用尚未实际发生为由拒绝赔偿。承办法官耐心地给老人解释,根据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只有死亡、伤残或虽未构成伤残但有其他严重后果的,才能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而本案不属于这种情形;魏某面部伤疤尚未治疗,主张二次手术费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老人终于明白了,但她坚持由另一位被告即肇事人尹某给予一次性赔偿,以后治疗花费多少不再向被告主张。承办法官给尹某及保险公司作了大量的调解工作,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在保险公司赔偿魏某医疗费等损失的基础上,尹某同意一次性赔偿魏某面部治疗费7000元。老人非常满意,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