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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山区法院召开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座谈会
作者:谭国森  发布时间:2015-04-17 16:47:55 打印 字号: | |
  4月17日,元宝山区法院组织召开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座谈会”,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及人寿保险、太平阳保险、阳光保险等区内9家保险公司派员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该院副院长胡炳杰及民三庭法官们详细介绍了近年交通巡回法庭的工作情况,宣读了《关于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的案件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意见》和《关于交通法庭调解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实施“五位一体”调解模式的指导意见》。然后针对近几年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讨论,11家单位代表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症结所在,说实话,解难题。胡炳杰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分别对公安分局、司法局和保险公司提出了工作建议,使交通法庭“五位一体”调解模式更完善、更高效。

  最后,副院长胡炳杰表示,感谢与会单位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希望日后工作中与法院加强沟通联系,高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责任编辑:谭国森